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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集团来澳租屋,每日向内地人打出两千个电话,涉款350万​

澳門日報 2021-08-04



一名台湾男子自入境澳门起便被警方盯上,司警跟随到黑沙环一个单位,发现屋内有大量电讯网络设备……




台湾电骗集团在澳租用北区单位,利用GOIP设备和内地电讯网络针对内地居民实施“公检法”诈骗。司警年初与珠海警方情报交流期间,揭发事件并联手侦查,至前日在得胜马路截获一名集团骨干,于黑沙环区搜获一批电骗设备,估计集团运作半年,涉及骗款超过350万人民币。



被捕嫌犯姓陈、男性、34岁,台湾居民,报称无业。涉嫌触犯犯罪集团及相当巨额诈骗罪,被移交检察院跟进。

司警局年初透过情报通报机制与珠海市公安局进行交流情报,发现有跨境犯罪集团于澳门租用一住宅单位放置“GOIP设备”,用作诈骗电话运作中心。


涉案证物

上月21日,司警发现集团一名负责装置及维护“GOIP设备”的骨干成员入境澳门,并监视目标人物行踪。直至前日陈某完成14日医学隔离,并到黑沙环区一个怀疑诈骗电话运作中心维护电诈设备,司警人员一直跟踪,同日于得胜马路一带截获疑犯。并于上述单位搜获正在运作的2部“GOIP设备”、4个路由器、1个Wi-Fi发射器、1个智能插座、1个网络监控镜头


涉案证物
据调查所得,涉案犯罪集团主要由台湾居民组成,且有非常细密分工,集团在当地招募成员,并安排成员来澳物色合适单位,以及申请互联网服务。事前工作完成后,便会安排骨干成员到租用单位安装“GOIP设备”,遥距控制“GOIP设备”,制造该诈骗电话为内地所拨出的假象,藉此逃避侦查。

到目前为止,涉案集团以“公检法”方式利用相关设备合共发出448,000多个诈骗电话,平均每日发出2,000多个诈骗电话,当中至少涉及29宗内地的电话诈骗案件,涉及金额不少于350万元人民币,警方相信集团运作超过6个月


司警公布案情
调查期间,陈某声称对案件并不知情,亦不知道设备为电话诈骗装置。但承认受聘集团来澳设置或维护设备,每次可得到至少50,000台币报酬,加入至今至少收取200,000元台币报酬。

警方以犯罪集团及相当巨额诈骗罪,将陈某移交检察院跟进,并调查集团是否涉及针对本澳居民的电话诈骗案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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